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南华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坚持“按需招生、综合评估、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四)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和“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五)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认真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提高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六)针对现场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
(七)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畅通考生联系咨询渠道,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八)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复试过程中要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要提前做好参加复试考生情况的精准摸排,加强对贫困地区、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考生的关爱帮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成立医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医院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职责:
1、负责对全院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管理;
2、负责制订医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经学校审定的工作方案;
3、负责协调招生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
4、负责统筹、协调、落实舆情监控、信息报送、后勤保障(电、网络)及应急处置等工作。
5、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结果,及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二)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小组
成立医院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小组,主管领导为组长,各招生学科负责人、科教科和内部监督科工作人员为成员。
职责:
1、负责考生资格审查;
2、负责遴选、培训复试专家及复试工作人员;
3、组织安排调剂工作人员,开展招生与调剂政策宣传,精准发布调剂信息、反馈受理结果,及时接听电话并负责招生政策咨询,确保效率和服务质量;
4、组织确定复试内容、复试场地并负责复试内容的保密工作;
5、组织制定复试评分标准、程序及相关要求,制定招生复试工作计划;
6、严格复试过程管理,核对提交拟录取结果,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三)招生复试监督、保密小组
成立医院招生复试监督小组,纪委领导为组长,内部监督科负责人为副组长、职员为成员。
职责:
1、负责对整个研究生招生复试和招录过程进行纪律监管和督查。
2、负责研究生复试命题的保密工作。
(四)招生复试专家小组
根据各专业上线考生人数,确定复试小组。
组 长:各招生学科负责人
成 员:不少于5名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的专家组成(博士视同副高级职称)。各招生学科随机抽取3位复试小组专家,其中1位为英语水平测试主考官。内部监督科从医院博、硕士研究生导师中随机给每个招生学科抽取剩余2位复试专家小组成员。
职责:
1、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签订“公正”承诺书;
2、负责确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
3、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进行综合排序;
4、及时将本学科专业考生复试结果上报学院招生工作小组与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与审定。
(五)招生复试命题小组
成立医院招生复试命题小组,主管领导为小组组长,内部监督科从医院专家库抽取命题专家为成员。
职责:
1、负责研究生专业理论、技能考核的命题工作。
2、参与命题人员须签署复试命题保密承诺书,如违反复试命题保密承诺书相关条款,将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相关法律法规责任。
三、复试基本条件
(一)我院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均执行教育部划定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复试分数基本线。考生需满足本人所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要求,同时符合《南华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报考规定及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
(二)复试名单确定
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由我院根据公布的调剂工作细则确定,名单公布在医院官网。
四、复试方式
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统一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五、调剂方案
定于2023年4月6日22:00点至4月7日10:00点之间开放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
(一)报名相关要求
1、符合南华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要求;
2、已经报考南华大学第一志愿未被拟录取的考生,仍准备在原报考单位调剂,不得与前面志愿相同的研究方向;
3、所有调剂考生务必在调剂系统中填报。
(二)遴选原则
按照缺额计划与报名人数以不低于1:3的复试比例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三)接受调剂的专业和名额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 | 调剂名额 |
1 | 100200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1 |
2 | 100200 | 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 | 1 |
3 | 100200 | 肿瘤学 | 1 |
4 | 105100 | 内科学(肾脏病学) | 1 |
5 | 105100 | 运动医学 | 1 |
合计 | 5 |
六、复试时间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2023年4月11日全天。
七、复试流程
(一)资格审查:2023年4月10日全天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前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我院要求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地点:南华大学附属长沙中心医院新药学楼309室。
考生需提供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查,并提交相对应A4纸复印件1份由医院留存,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1、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章)。
4、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任意一项:a.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单的复印件并签承诺书(承诺在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对于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无异议);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对于在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考籍卡(证)。
5、报考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的复印件。
6、《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英语水平测试证书原件。
8、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在复试3天前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到研究院招生办进行审核。
10、二级招生单位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二级招生单位网站。
上述材料中1、2、4、9项必须在复试前提交,其他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供,在不影响复试考核公平性的基础上,二级招生单位可视情况给予缓交。
(二)加分资格审查
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等项目考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须在复试3天前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到研究院招生办进行审核。
研招办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加分文件审核考生身份和加分项目,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加上相应的分数;逾期学校将不予受理。
(三)心理健康测试
考生复试前登录心理健康教育系统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作为考生心理健康状况评价参考,具体测试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四)体检
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入学时,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以上,入学前三个月内均可)上交至我院,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五)复试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规定执行,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
八、复试内容与成绩
(一)复试内容
1、专业笔试(权重20%):专业课考试,考核学生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满分100分。
2、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权重30%):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满分100分。
3、综合面试(权重50%):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
4、复试加权总分为:专业笔试(100分)*20%+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100分)*30%+综合面试(100分)*50%=100分。
(二)复试具体时间安排:
1、专业笔试:2023年4月11日08:00-9:00,笔试地点为新药学楼309室,笔试完之后再进行操作考核抽签。
2、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2023年4月11日10:00-12:00,考生按抽签排序到毓秀楼1楼技能中心进行。
3、综合面试:2023年4月11日14:30-17:30,上线考生凭身份证原件至新药学楼309和312进行。每个考生面试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三)操作考核流程注意事项
操作考核设A、B、C、D、E5个平行考站,考生根据操作考核抽签,按照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分别到相应的考站进行操作考核。考生考核结束后从到物件存放处领取存放的物品后从另一方向离开,不得与候场考生接触。
九、拟录取
(一)每批次复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其中复试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和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具体如下:
考生综合成绩(100分)=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如综合成绩排名在前的考生放弃,后面考生可以依次递补。
调剂考生的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网申请调剂专业保持一致。
(二)复试通过的考生须签订拟录取承诺书,复试情况登记表及拟录取汇总表上学习形式必须注明“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三)拟录取考生凭南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学校。
(四)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五)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医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3年4月25日前向学校研招办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六)公示
我院将每批次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七)其他
以上复试具体考核内容及方式将可能根据教育部后续要求及远程复试系统测试做相应调整。
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指导;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过程的监督,一旦出现违纪违规事件,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及研究生院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全过程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示制度。复试结果按学校要求进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或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办公室受理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如存在违纪违规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五)2023年硕士生复试、录取期间,为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设置联系电话:0731-85667609,监督举报电话:0731-85668104;电子邮箱:csszxyykjk@126.com。
十一、注意事项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以南华大学相关文件和规定为准,科教科负责解释。
南华大学附属长沙中心医院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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