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人:
欢迎您选择我院作为医保定点医院!我们将竭力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为使您更好地了解及配合医院执行国家医保政策,在我院就诊和住院期间,请您阅读以下事项:
1、参保患者办理入院手续后,将《医保手册》、住院证交病室医师,病室医师核实身份,医保科再次核对相关资料后办理网络登录手续。
2、参保人员的医保卡及《医保手册》不得外借,若发现“冒名顶替”住院者,发生的费用全部自负,同时停止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并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参保患者住院期间不允许“挂床”(即住院期间不在医院范围内)。
4、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住院,须到医保科领取《意外伤害审批表》,如实填写受伤经过并回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实盖章后,交医保科审核,再由医保科向所属医保中心报批后,其费用才能纳入医保统筹支付。
5、参保患者两次住院间隔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8天(突发疾病、新发疾病、恶性肿瘤行放化疗、正常转诊除外)。
6、新发工伤患者住院,在未认定为工伤之前,按待定工伤人员处理,持单位介绍信、工伤快报、身份证复印件及住院证到医保科审核,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全额垫付住院费用,待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再按工伤保险待遇结算。
7、生育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前须持医保手册、准生证到医院门诊医保窗口进行生育定点备案,门诊产前检查费用应在住院分娩前消费完,再办理住院手续,否则门诊产前检查费用将作废。
8、参保患者出院后应及时办理结账手续,并在出院结算单上签名、留下电话号码。
9、凡外院转入我院或我院转往外院住院治疗的参保患者,须在转出医院办理结账手续后,方能在转入医院办理医保相关手续。
10、省直、长沙市、长沙县、广铁集团长沙医保、已纳入湖南省“大医保系统”范畴的异地医保等联网结算的参保患者住院前72小时内在我院发生的急诊抢救医疗费用,经我院医保科审核后可纳入本次住院费用一并报销,跨院急诊费用在住院终结后到所属医保中心报销。
11、异地医保患者应在住院前向当地医保中心备案,未纳入湖南省“大医保系统”范畴的医保患者住院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携带原始住院发票、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出院小结或出院诊断证明、《医保手册》回当地医保中心按当地政策报销,已纳入湖南省“大医保系统”范畴的医保患者住院费用,进行联网结算,患者只需缴纳个人自负费用。
12、新农合患者办理入院手续时须出示《农村合作医疗证》,住院期间的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携带原始住院发票、加盖医院新农合审核章的费用汇总清单、出院小结和出院诊断证明、《农村合作医疗证》及户口簿回当地农合办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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