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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住院须知
病人住院须知
发布日期:2020-01-04 阅读量:217698

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为了让您的疾病尽快得到有效的治疗和护理,早日康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希望理解并积极配合。

1、环境制度介绍
(1)为了您的生命安全和治疗护理措施的落实,住院期间患者不能离院外出、外宿,擅自外出发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患者自己负责。
(2)我们为您配备了病床、床上用品、床头呼叫器及热水瓶等,请保持床单位整洁,不要携带过多用品入病室。
(3)为了保证您和其他病友有一个安静、清洁、安全的环境,请勿互串病房和大声喧哗,不向窗外、地面倒水或扔垃圾,不在室内吸烟。
(4)为保证您和其他病友的治疗和休息,医院探视时间为每天16:00——21:00时,请告知您的亲人及朋友,非探视时间请勿探视。
(5)陪护人员应持陪护证并遵守医院和科室有关规定。
(6)医院营养科或食堂将为您提供饭菜。

2、享有的知情权
(1)可向病室医务人员了解有关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护理等情况。
(2)医院实行住院费用一日一清单制,您可以持有效证件在自动查询机上查询或打印每日清单。如果对费用有疑问,请及时与病室医务人员联系。
(3)医院严禁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礼金。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就是对我们最好的鼓励。

3、注意事项
(1)为了保证安全,请注意防滑,以免跌伤,不在病房使用电炉、电热杯、酒精炉等,以免发生火灾。医院营养科或食堂将为您提供饭菜。
(2)请妥善保管好您的贵重物品和现金,随身携带,不要随意委托他人看管,以免丢失。
(3)为了保证用药安全,请不要自行邀请医院外的医师诊治和擅自使用药物。
(4)请省直、长沙市(含望城区)、长沙县、广铁集团长沙医保及纳入联网结算的异地医保患者,持入院前72小时内本院急诊费用明细单及发票到急诊科三楼护士站审核盖章后,于入院三天内申报到住院楼一楼医保窗口,作为住院费用一并报销。
(5)请新农合及未纳入联网结算的异地患者,出院后携带原始住院发票、加盖医院医保科审核章的费用汇总清单、出院小结、出院诊断证明、《农村合作医疗证》或《医保手册》及身份证回当地农合办或医保中心报销住院费用。